为保证我院2023上半年研究生学位(毕业)论文评审、答辩工作的顺利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位(毕业)论文查重
按我院关于学位(毕业)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的补充规定执行,由导师发学院指定邮箱349117059@qq.com进行查重,结果和检测报告简洁版学院反馈导师;来华留学生为国教院指定的查重平台,具体操作办法咨询教科办。
二、硕士学位(毕业)论文评审
1、学位(毕业)论文评审形式
我院硕士学位(毕业)论文评审按以下二类进行:
(1)校级盲审
按研究生院公示的校盲审执行,已参加校盲审未通过的同学按研究生院http://www.gs.tyut.edu.cn/content.jsp?urltype=news.NewsContentUrl&wbtreeid=1041&wbnewsid=2151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费内部转账流程,提前缴费,在提交学院学位(毕业)论文的同时提交缴费回执单。
(2)院级盲审
我院盲审本年度全部送审校外专家评阅,均是匿名送审,包含所有预计毕业硕士专业,来华留学生执行院内送审。
2、盲审论文格式要求
校级和院级盲审格式均为:论文PDF格式,以“学号”命名,主要包括封皮、摘要、目录、正文、参考文献等,论文中须隐去导师及研究生的姓名等可辨认论文来源的个人信息。
来华留学生的学位(毕业)论文按国教院公布的格式要求模板提交。
3、盲审论文提交
(1)论文提交时间
硕士向培养单位提交论文时间:4月7日(我院暂按此时间接收论文)
来华留学生论文提交时间:4月15日
(2)论文提交所需材料(务必导师发送)
学位论文电子版、《硕士盲审论文数据表》电子版(附件1)、《论文评审导师意见表》(附件2)。
4、审论文评审结果的反馈
(1)评阅书
学院将已审完的评阅书转给导师,再由导师转给研究生,由研究生自行打印。
(2)评审结果
参加盲审的硕士生自行在“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”中查询评审结果,未查到评审成绩的硕士生,请耐心等待。
5、论文复议
校级或者院级盲审结果有一份未通过的,可按《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论文评审管理办法》申请复议。校级复议流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“培养过程-办事指南”栏,院级复议按研究生院规定的流程执行。
6、论文答辩前修改
通过评审的研究生,根据论文评阅书意见,在导师指导下填写《学位(毕业)论文修改情况表》相应部分。经导师审核通过,方可进行答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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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30日